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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辰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对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及相关奖励款项支付安排的通知

2015-11-16

致: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苏州恒辰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九鼎”)于2015年10月14日分别在《四川日报》和《金融投资报》发布了《关于收购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权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安排,本次股权收购的奖励期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1月17日。目前奖励期即将结束,苏州九鼎决定,在奖励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股权交割并开始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奖励金以及特别奖励金。
苏州九鼎承诺的业绩保障奖励将根据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苏州恒辰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对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实施业绩保障奖励政策的通知》另行支付。

特此通知。



苏州恒辰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