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5-12-10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9:30至10:30
三、 会议地点:​
成都博瑞花园酒店会议中心(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阳光城阳光大道11号)
四、会议内容:
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五、会议提案拟定:
1、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附候选人简历)。
2、每位提名人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不能超过11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不能超过6人。并于12月15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办公室。
3、董事会办公室汇总、制作候选人名单。12月17日后,股东可到董事会办公室索取相关资料。
六、出席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亲自出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七、会议登记和参会办法:
2015年12月15日为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请于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休息日除外)到公司本部18楼二会议室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逾期不予办理。
(一)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
(二)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的,需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
(三)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凭《会议出席证》参会。
八、会议联系人:
黄兴智、高 炜
电话: 84366756(8822)、 84361381(8810)

特别提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均不得进入会场、不得参会。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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