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6-08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
三、会议地点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办公区四楼会议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88号)。
四、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议稿)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稿)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处置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参会人员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亲自出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和参会办法
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
登记时间:2021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登记地点:公司第二办公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88号)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逾期不予办理。
登记方式: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1年6月17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信函为准),非现场方式办理的,公司将以信函或其他方式送达出席证。
登记办法:
(一)法人(机构)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法人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
(二)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的,需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
(三)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凭《会议出席证》参会。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 尧
联系电话:028-84366114、028-84391463
特别提示:
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均不得进入会场、不得参会。
2、会议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已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的迟到参会人员,可以进入会场但不得参与投票。
附件:1、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doc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