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2023-09-26
成都武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9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39.15万元增加至10078.3万元以及公司股份配售前形成的利润或亏损由公司股东按照配售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并拟订《成都武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决定于2023年10月12日(周五)上午10:00时召开公司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崔津生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上午 10:00时
(四)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208号成都世纪城假日酒店西楼9层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0月11日17:30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本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是否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39.15万元增加至10078.3万元以及是否同意公司股份配售前形成的利润或亏损由公司股东按照配售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并作出决议。
(二)审议是否通过《成都武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作出决议。
三、与会登记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新会展中心假日酒店西楼9楼);网络登记(登记邮箱:6113157@qq.com)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i. 代理人的姓名;
ii. 是否具有表决权;
iii.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使;
iv.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已成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使;
v. 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vi.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书应当注明股东不做具体指使,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意志表决。
4、现场登记方式请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网络登记方式请先将上述文件原件扫描件发至登记邮箱,并在会议报到时间核对原件。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报到时间:2023年10月12日(周四)上午8:30-9:30;
(二)联系人:门女士 电话:18980655402
(三)《成都武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请及时联系门女士获取。
(四)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五)本通知将在本公司官网(http://www.wucgroup.net)、华西都市报、成都托管中心予以公告。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将于2023年10月13日在本公司官网(http://www.wucgroup.net)及华西都市报予以公告。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食宿、交通费等全部自理。
成都武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