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
2023-10-11
一、按照有关规定,除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产权交易场所、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不得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
二、我省至今未批准任何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发展会员机构、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在我省从事相关业务。任何省外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未经批准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均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三、请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自觉抵制无资质交易平台或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伪金交所”相关线索,请积极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