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1998-07-21
华明公司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提出199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1997年度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97年度分红派息采取现金的方式,每10股派现金1元(不含税),本次派息后公司股份总额和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
二、股本登记日于除息日:
本次派息登记日为1998年7月22日,红息领取起始日为1998年7月24日。
三、派息对象及办法:
截止1998年7月22日下午4:00,在成都托管中心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次红息公司通过成都托管中心直接划入其托管帐户,股东凭本人身份证硬件和托管卡领取红息。
四、红息领取时间和地点: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每周六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地点: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玉林北街3号二楼(成都无线电一厂侧)
五、咨询电话:
公司证券部:3301392-318
3302045-318
成都市托管中心:5576196
成都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
199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