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公告
2002-06-17
成都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关于“2001年度分红方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于2002年7月18日开始分红派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采取现金方式,每1股派现金0.10元(含税)。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股份总额和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
二、分红派息对象及领取办法:
截止2002年7月17日下午4:00,在成都托管中心登记在册的本公司个人股股东和在本公司注册的法人股股东为本次分红派息对象。
1、个人股:本次红息公司通过成都托管中心直接划入个人托管帐户,股东可凭本人身份证硬件和托管卡在成都托管中心领取(凡已加密的还需提供帐户密码);
2、法人股:法人股股东须凭法人股股权证(或收据)、法人营业执照(2002年已年检)、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件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分红派息手续并办理新的法人股股权证。
三、分红派息时间地点:
1、个人股:2002年7月18日开始。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在成都市金仙桥路13号左岸公寓一楼成都托管中心。咨询电话:87686545
2、法人股:2002年7月18日起至2002年7月18日止,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咨询电话:83621008
成都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