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飞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2-03-22
四川飞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2年3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 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远国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参加了公司第一届第十次董事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认为四川万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0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飞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