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致成都明日协和生物制药股份公司(筹)个人股权认购人书

2005-12-16

成都明日协和生物制药股份公司(筹)个人股权认购人:

1998年,经成都市成体改(1998)60号文批准,拟规范设立的成都明日协和生物制药股份公司(筹)(以下简称“明日协和”)。因部分主要发起单位的资金不能如期到位和诉讼解决纠纷等因素,经成体改(2005)15号文件确认“明日协和”公司发起设立失败。“明日协和”认股款形成的全部资产,经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成民初字255号民事判决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川民终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执行,返还给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以下简称“输血所”),由输血所负责处理股权认购人本息清退等遗留问题。为了维护股权认购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确定的清退方案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全额清退股权认购人股权认购款本金,另加银行间期存款利息(累计),利息部分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
具体办理办法详见成都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告。
咨询电话:81704747

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
200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