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告

四川广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08年度股份红利分配的通知

2009-07-20

四川广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本公司2009年3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2008年度股份红利分配方案,经公司总经理批示,现将分红事项通知如下:
截止2009年7月3日,凡在该日由成都托管中心登记“广宇化工”股份托管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享有本公司2008年度股份红利分配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税后)。权利股东(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于2009年7月10日后到公司本部(广汉市东西大街西三段225号)验证核准,即可支取其年度红利收益。
特此通知

四川广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日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