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公告
2014-04-30
根据我行2014年4月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我行2013年度股利分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发对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在册股东。
二、派发形式
(一)个人股红利:每股分配0.15元,代扣20%所得税后按0.12元/股现金或转账派发;
(二)法人股红利:每股分配0.15元,转账派发;
(三)外资法人股红利:每股分配0.15元,代扣10%所得税后按0.135元/股转账派发。
三、派发说明
(一)已办理承诺同意分红支付在开立的本人银行账户上的个人股东,我行将进行批量派发至其指定账户。
(二)未未办理承诺分红支付到个人指定账户的个人股东及法人股东:
派发地点: 南充市滨江中路一段97号26栋南充市商业银行大厦(三桥桥头)一楼 南充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派发日期: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9日
派发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15:00-18:00
联系电话:4001696869;0817-7118266;0817- 7118116
四、现场红利派发手续
(一) 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凭成都托管中心股权账户卡原件、股份登记托管凭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凡个人股股东身份证姓名、号码与股权账户卡记载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身份证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二) 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凭成都托管中心股权账户卡原件、股份登记托管凭证原件、经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最新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凡企业营业执照号码、名称、法人代表与成都托管中心股权账户卡所载内容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法人股东账户信息加盖单位鲜章(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未在成都托管中心办理股权托管的股东,请与我行联系,将其股权在成都托管中心办理托管后进行分红。
特此公告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