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辰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对已签署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确认通知
2015-10-23
致: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苏州恒辰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九鼎”)于2015年10月14日分别在《四川日报》和《金融投资报》发布了《关于收购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权的公告》。
根据目前收购进展情况,苏州九鼎今日正式宣布,自10月19日起,股东与苏州九鼎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全部正式生效。苏州九鼎后续将根据公告继续收购至50.5%以上,并于近期安排股权转让价款及奖励的支付。
特此通知。
苏州恒辰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