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5-11-03
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份收购的市场参与者:
针对公司近期股份收购出现的问题,我公司已分别向政府有关部门作了报告,根据目前上级有关部门已回复的指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军品科研生产的稳定,确保国防建设需要;要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反映,依法依规做好股权转让工作;在完成股权转让后,要按照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有关规定要求,重新提出保密资格认证申请;要对股权受让方进行有无外资参股进行审查,确保受让方符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军品科研生产任务顺利进行。
根据上述要求,我公司要求收购我公司股东股份的投资人尽快前来我公司提交资料、接受相关审查,并及时报告收购情况。我公司将把审查情况和结果以及向我公司报告的股东股份收购进展情况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