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领取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红利的通知
2018-07-13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本中心受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委托,负责办理宏明电子股东分红派息相关事宜。现将领取宏明电子2017年度红利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红对象
截止2018年6月15日宏明电子在册股东。
二、分红方案
每10股派现金0.01元(税前),扣税后为每10股派现金0.008 元。
三、领取方式
(一)已办理股份确权、托管的自然人股东,分红款项直接划入股东分红卡(成都银行账户卡),股东持分红卡领取。
(二)尚未办理股份确权、托管的自然人股东,可到本中心办理股份确权、托管后一并办理红利领取手续。
(三)法人股东请按规定到本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后办理领取手续,详情可咨询本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本中心营业时间为: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如有其他各类特殊情形的,请务必事先咨询确定所需手续后再行办理(咨询电话:028-87686545)。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安女士 ,电话: 028-87686545 。
特此通知。
成都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