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9-12-11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波先生主持。公司九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公司《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公司《关于授权部分董事在公司办理向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时履行批准手续的议案》;
3、公司《关于聘请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关于聘请离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公司《关于高可靠性电子元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