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九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分红公告
2001-0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本公司1998年度分红方案已提交第五次股东大会一致表决通过,现将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本公司1998年度分红方案为:以每股0.15元派发红利(含税),个人股所得税20%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股权登记日与分红时间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8月10日。分红时间为2001年8月13日起。
三、分红派息对象本次分红对象为:截止2001年8月10日(星期五)下午400,登记在册的全体个人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1、所分红由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各股东股权托管帐户,取息时间不受限定。2、未办理托管的股东,请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
五、领息手续股东须持股票托管卡、身份证原件(如代办人,除持上述证件外,还应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金仙桥路13号成都托管中心一楼办理。
咨询电话:(028)7686545营业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
六、具体解释由成都九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电话:(028)7761068。
成都九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