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芝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九九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00-07-21
成都芝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度股东大会,于二000年六月三十日召开,经大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同意董事会一九九九年度工作报告;
2、同意监事会一九九九年度工作报告;
3、同意公司一九九九年度财务决算和二00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同意公司一九九九年度每10股分股利0.061元(含税)的分配方案;
公司按照政府规定的期限,采取由成都托管中心将股利现金分到股东帐户的办法进行分配。
(1)派息对象:二000年七月二十日以前在成都托管中心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领取地址: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号华夏证券三楼成都市托管中心
(3)领取时间:二000年七月二十八日起;
(4)领取股利时请携带股票托管卡、有效身份证件、代办还须代办人身份证。
咨询地址:成都市青江路温哥华广场32层
电 话:(028)7799994(5)-2
联 系 人:陈女士、方女士
咨询地址:拉萨市
电 话:(0891)6332246 6334850
联 系 人:武先生、刘先生
成都芝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0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