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华茂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3-12-27
根据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分红决议,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以内(节假日除外)进行2002年度的现金分红。凡本公司2003年12月27日在册的股东均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托管卡前来领取红利,过期不来者,将滚存至下次分红时一并派发。
分红地址:成都市望乡场街3号
联系电话:028-87050916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华茂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