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科海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5-08-14
成都国科海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成都国科海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25年9月1日(周一)上午10:30
3.会议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7日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份定向发行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股份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成都托管中心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加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银河路一段596号综合楼4楼410号公司会议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须在 2025 年8月29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股东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7.股东大会联系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银河路一段596号综合楼4楼410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王梦婷
联系电话:(028)8525 2568
8.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国科海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